,且距离地表越近血滴越小、血滴厚度越厚;中速喷溅型血迹是由血迹喷溅的冲击造成,血迹可能连接成片、也可能断开,但血迹形状为狭长型、有明显的撞击效果;高速喷溅型血迹大部分比较破碎,有撞击后二次溅落痕迹出现,一般为枪击造成,普通的物理伤害很难达到该效果。其中,中速喷溅型血迹最为复杂,钝器连续击打有可能造成该血迹分布、利器也有可能造成该血迹喷溅,那么,在警察局只有一个鉴证科、所有案件都在排期等候鉴定报告的情况下,想要用最快的速度拿到最精准的鉴定报告,周末只能自己动手,这也是他又一次来到犯罪现场的原因。
至于鉴证科那些人,以周末现在的声望,他已经可以使唤动他们了,那为什么不让这些人参与进来,将工作效率加快呢?
“测试中速血迹喷溅的血迹含量,测量血迹喷溅高度,同时判断凶手受伤部位。”
周末用了最科学的破案方法,测量血迹喷溅高度的目的是要通过凶手受伤部位来判断凶手的身高。于是,凶手的第一项特征出现了。
一张一张的白纸被鉴证科的人员平铺在了房间内的地板上,由其他人测试出了大致血迹含量以后,再由实验人员去用同样血迹含量的液体以不同的高度、不同的速度去验证。这个手法和周末在德州面对低速低落型血迹中的血滴验证手法相同,只是这一次在LA警探局鉴证科的帮助下,他们会用更快的速度来完成实验。
穿着雨衣的鉴证科人员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验证着,直到半个小时以后,一名身高180CM的鉴证科实验人员挤出了和牢笼内大致相仿的血迹斑点那一刻。一道道在空中断开才落地的狭长型血迹呈喷溅状出现了,待这些人将血迹拿过去和铁栅栏内的血迹对比后,除了落点、形状和凶手的血迹稍有区别外,其他都比较吻合。
“SIR,我身高180CM,刚才是由肩部挤压出的血迹,我怀疑凶手受伤部位很可能是颈部。”他的意思是,凶手比他矮。
这是一个合理的判断,这个判断否定了凶手是手腕处动脉和大腿动脉受伤的可能,那么。另外一个线索出现了!
“脖颈!”
周末皱着眉头展开了想象,在想象中,他走到了牢笼里,用手捂着自己的脖子,他觉得,一个人在脖颈动脉受伤的情况下,第一个动作应该是用手去捂,凶手当时是和贾斯丁在赌命,而且是稍不留神就极有可能失血过多而死,在这种环境中。无论是下意识的行为还是有意识的举动,都会尽量在贾斯丁作出决定之前延长时间!
这个时候,血流会停止吗?
不会!
或许贾斯丁有过短暂的挣扎,并不是周末最开始思考的那样。贾斯丁在看见对方自残行为后立即施救,因为周末作出这个判断的时候,眼前看见的只有地面上血量不多的血迹,并没有经过这么细致的鉴定。
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并没有停止的出血。怎么会只在地表留下了和出血量完全不成对比的血迹呢?
“衣服!”
周末瞬间瞪起了眼睛,凶手流出的血迹很可能是被身上的衣服所吸收了,当一个人站在那里用手捂着伤口的时候,血迹不可能不流到衣服上。
于是,线索又多了一条,一套血衣,凶手绝不可能穿着满身鲜血的衣服回城,他是一个老手,非常有经验的连环杀手,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绝不会让警方在路面监控中找到一辆车内坐着满身是血的自己。那么,血衣去哪了?是被埋了?被烧毁了?还是缠绕着石头被扔到了湖底?
为了验证自己的设想,周末让自己完全处于当时的环境之中,假如自己是凶手,在脖颈动脉受伤后一定会用木质大力按住血管,并昂着头,只有这个姿势才会减慢血液循环,那么,自己的右手应该是在脖颈上按着,左手会放在右手上用力挤压,这个动作之下,手肘将会紧贴着肋骨,因为在昂起头时打开手肘并让手肘外支的动作不自然,也更容易劳累。
这可不是周末光凭想象想出来的,他是如神经病一样站在现场用手掐着自己的脖子,通过每一次实验感受每个动作带给自己的反应而判断出来的。
那么,血迹留到手臂上的血迹很可能顺着上半身的衣服和裤子同样被吸收了,不然地面表应该出了这两滩血迹外,还有几滴低速低落血滴,可现场并没有这些痕迹!
周末转头看向了四周,嘴里嘀咕道:“一定还有什么,别着急,一定还有些什么!”
旁边鉴证科的人急坏了,全都看着神经病一样的周末,有几个差一点就张开嘴问出声来,可他们始终默契的保持着沉默,提供给周末最安静的环境,那一刻,周末真的像是一个国王,一个带领他们破除千难万阻寻找真相的国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