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了眼北斗星,她迅速定位了晋城的方向,头也不回的走了。
半晌,听到身后有声音,回头一看竟然是秦寿。
靠,阴魂不散啊,林夕立即拔出了从侍卫身上顺走的长剑对准了他:“小寿寿,你若非要拦着我,那么我就只能跟你拼死一战了。”
秦寿表情严肃,一只手按在剑柄上却没拔剑,而是一声不吭的朝林夕走去,然后站定,慢慢拔剑。
他的剑是饱饮了鲜血的剑,铮亮,泛着渗人的寒光,月光下冷光闪耀令人不寒而栗。
林夕眼睛微眯,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她的手紧紧的握着剑柄,已经在寻找对方的人体最佳刺杀部位。
无论如何一定要去晋城。
“林姑娘,请你带我一起走。”
什么?林夕眉头一皱以为自己听错了,她诧异的看着秦寿,秦寿却在五步开外停住,然后向她弯腰鞠躬:“对不起,主子的命令我不得不听,所以必须护送你去丹东,但是林姑娘若是劫持了我逃走那就另当别论了。”
林夕先是一愣然后想笑,心里似乎照进了一捧阳光,热热暖暖的。
她第一次觉得这个大傻蛋其实真的挺傻的,却傻的可爱,傻的让她喜欢。
“容墨挺幸运的,因为有你这样的属下。”
秦寿默了默,道:“如果林海在也会这么做的,都一样,我们的命都是主子救得。”
“不过,我觉得主子挺不幸的。”
“为什么?”
秦寿赶紧往前走了几步跟她拉开距离确定够安全了,声音才清晰的传过来:“因为他到现在还没睡到想睡的女人,作为一个男人太失败。”
“秦寿,你这个禽兽!”
林夕听明白了他说的啥意思,立即咬牙追了上去,两人一路追一路打,吵吵闹闹往晋城去了。
等马车旁的侍卫醒来时发现秦寿和林姑娘都不见了,地上留着一封信上面写着:秦寿已经背我挟吃,你们要么缘地等,要么去丹东,林夕留字。
几个侍卫瀑布汗,满头黑线,这狗爬的字而且极有特色的错别字一堆,一看就是秦寿写的。
怎么办?领头人都走了,几个侍卫商量了一阵最后决定原地分散潜伏,等他们回来汇合。
林夕和秦寿乔装易容来到了晋城,这晋城果然不同其他地方,民风确实彪悍,他们还没靠近城门就遇到了拦路虎,一拨小混混一个个吊儿郎当的伸手跟他们要过路费。
秦寿示意他来解决,被林夕一脚踹到了后面去,笑眯眯的打量着那帮小混混,都还很年轻,穿的普普通通,有几个身上还有补丁,但是表情都是老油条一样的痞相。
“小朋友,你妈喊你们回家吃饭呢,毛都没长齐就学人打劫?要不要姐来教你们。”
哟呵,口气挺大,几个小混混一听眼前瘦不拉几的女人要教他们打劫,互相看了一眼,然后哈哈大笑起来,笑到一半笑声戛然而止,离林夕最近的一个小混混已经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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