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白天说的。应该就是这样,在后半的夜里,对着白惨惨的灯自言自语,因为那话很有些鬼邪的成分在。
我似乎忘了有过一件事,我小时候常常不被我爸打,但常常被我妈打。这里面具体原因,从小到大,我现在都猜不出来。
有一次我被我爸打的时候,我就不服气了。我从来没被你打过,你为什么打我呀?似乎只有经常打人的这个人才能有继续打人的权力。但是我爸不管我的这个理论,他就是习惯要打破常规,就好像我妈从来都打我们屁股,而他一来就打我手心一样。
于是我那时候就知道发明创新,就是专用在打人这上面的。
我顺着田坎地沟跑,这也是创新,我妈打我,我都只有跪着挨。你要知道,农村自家门口往外迈步子都得小心一点,稍不注意就一只脚踩到人家田头里去了。他就在后面追,虽然那会人是小,但是你要知道上天绝对公平,给了你这,就未必给你那,就像给了一个女人年龄,就不能给她美丽,我们知道红颜都是短命的嘛。
所以上天注定我爸撵不上我,可是一等到晚上,我想他撵上我都不成了。上天注定我只能露宿荒野,并且注定,我撞鬼了。为了发扬人道主义,尊老爱幼,老弱病残请走开一边,留下心理阴影,可不是我的本意啊。唯物主义者,也请走开一边,现在要讲鬼了。别说我没通知啊,待会儿要骂我吓人,或是骂我唯心的,那我可就不高兴了。
我撞鬼了,结果那鬼一见到我,反是被吓跑了。都没看清楚长什么样子,真是遗憾。人生能遇几回鬼啊?吓跑也就罢了,问题是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将他吓跑的。
原本还想着知道是怎么将他吓跑的,以后也可以照样搬过来去吓吓人,哪知道,他速度也太快了。
可惜,我没有看清楚鬼长什么,现在在这儿就没什么可以写了,真是失败啊,本还以为可以描摹一下鬼的样子,来凑点字数,现在想凑字都不成了。难道我长得比那只鬼还要可怖,还要面目狰狞?
我只记得我当时倒在一边的草堆里,正准备睡觉。那鬼过来看见只有两只脚在草堆外面露着,估计做鬼的心都很虚,吓得啊啊叫着跑了。
这一段传奇经历一直被视为我的最宝贵的生命成分,被我一直从小学炫耀到高中,又耀进了大学,没事就要拿出来在女孩子面前晃晃。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知道那鬼真是的模样,引以为生平一大憾事。每每在女孩子面前,也不能将他们吓得全花容失色,两股战战,身软倒地,不能彻底英雄救美,以为生平第二大憾事。
想想,一直到什么时候,我才没再拿出来炫耀呢?哦,记起来了,大三那年,我再次讲这传奇经历的时候,被一个女生跳出来打断了,那之后就不敢再在人前卖弄了。
“你时不时的就把那个鬼挂在嘴上,难道她长得比我还别致?”
旁边有人立即补充了一句:“她是说美丽。”
这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用事实说话吧,两个非同类不能比较,非要我比较,人家那鬼丑是丑,可丑得真别致,那也是一种美啊,还震撼人心呢。这个女生嘛,美是美,可这年代的全是美女啊。如果你要我用一个善意的谎言去掩盖真象,那我只能说你为何一定要逼我讲真话呢?由此可见,讲真话的难度,比生和死之间的矛盾更为尖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