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人类都是同一个物种,种群的竞争,却往往比生物更残酷。
生物的种间竞争,一般来讲,都会在相互作用下达到动态平衡,人类的竞争,却不一定是这样,历史上亡国灭种的族群,少见于记载,这无法说明他们并不存在,相反,却是灭绝相当彻底的间接证据。
这些内容,方然仔细酌量,认为并没有什么暴露身份的风险,就写在了论文里。
电子邮件发出后,一段时间,教授都没有回复,大概是认为这设想有些无稽、所以才不认可吧,方然之前是这样猜测,但罗伯特*布朗接下来的话却出乎他的意料,教授告诉方然,其实他对这篇论文很感兴趣,只不过,出于弥漫着联邦各界的“民意正确”气氛,无法支持他投稿,只能私下里闲聊几句:
“你是不是认为,将人类种群之间的竞争,类比于生物的种群演化、竞争,这做法有点离经叛道?
当然不是,至少在伯克利,生命科学部的同僚们几乎都是这样想,不过、方,你最好得明白,联邦民众可一点都不喜欢‘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陈述,这种事,心里明白就可以,没必要在公开渠道谈论,否则就会惹麻烦。”
“我明白,教授。”
罗伯特*布朗的观点,和他在公开场合发表的不尽相同,这一点,方然略有体会。
在田纳西州立大学旁听演讲时,他就发现,布朗教授陈述的那些观点,只是“一部分事实”,教授只敏锐的指出,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的演化几乎停滞,却没点明另一件事,那就是人类的竞争仍然无处不在,只不过是将战场从DNA,转移到了社会层面。
但这种激烈的竞争,却不像能一代代遗传的DNA那样,将竞争的结果延续下去。
人类群体,彼此之间的区分依据,可以是金钱,可以是地位,可以是不同的文化背景,甚至仅仅是凭借容易观察的生物学属性,但,所有这一切分划,事实上都植根于各自的利益诉求,任何种群的划分和彼此争斗,无非都是为了利益。
动机不同,结局却往往是一样的:
竞争的后果,必然出现某些种群的延续,和某些种群的灭绝。
而且最不讲道理的是,哪些种群会延续,哪些会灭绝,一切,并不以人的好恶判断、或者价值标准来衡量,而是彻头彻尾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什么样的种群,更能繁衍,更能争权夺利,动用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手段清除异己,掌控盖亚的有限资源,谁就能在残酷的竞争中生存下来。
生与死面前,谈论对与错毫无意义,方然也把这一句话写在了论文里。
而罗伯特*布朗,显然从中找到了共鸣:
“民意不正确,呵呵,然而却又千真万确。”
大概是午餐时喝了一些酒,教授脸膛发红,说起话来格外的滔滔不绝,
“生物的种群演化,再怎样讲,也不过是一个学术研究的问题,但人类世界,我们每一天都要在其中生活,当然会格外上心。
&n...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