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名:“狼人血酒,有壮胆、祛湿、震邪之功效……”
‘噗……’简雪奴听了他的介绍,惊得将嘴里的酒喷了出来,自己都不确定喷向了何处,只是见到全桌的人个个目瞪口呆地瞪着她。她只得假装没有看见,回头对店小二道:“小哥,你刚才说这是什么血酒来着?”
“回客官,就是用森林里,狼人的新鲜血液调制的震邪壮胆血酒……”
她噎了一会儿,举起衣袖,抹了抹嘴角的血腥味儿,有些恶心。
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为了不在外人面前显出自己怯懦无知,便若无其事道:“小哥,桌上的菜有些凉了,全部撤下去,从新做一桌上来,酒就不要了。”
她知道,刚才她这一喷,狼血都喷进满桌菜肴里去了,不换还不行,大家都饿着肚子瞪着她呢。
一会儿,打死她也不再多问废话。
小二没有马上离去,巴巴地望着她,道:“可是,客官,那账……怎么算?”
店小二的话语虽然很恭敬,但是眼神里的光芒明显犀利,他说这话时,他家的别外几位叔叔婶婶都停了手里的活儿,齐唰唰回头瞅着他们。
呃,好像不给他们银子似的,简雪奴大声道:“放心,账该怎么算还怎么算,这个,是赏给你的。”简雪奴说完,抛出一枚银币过去。
小二接过银币,翻看了一下,见是花氏钱庄铸造的硬通货,做工精湛细腻,他掂了掂,很满意地放进口袋,高声呼喊从新上菜,并利索地将残食收拾下去。
接下来,为了怕自己失了胃口,菜名都不让店小二再报,只管埋头吃饭。
无意间,她见到杜根那只木乃伊安静地坐在墙角,皮包骨头,很可怜的样子,恻隐之心又开始泛滥,好心地对杜根道:“干尸,你吃什么?我们帮你点。”
“尸虫。”
尸虫?在墓地时见到过,很恶心地爬啊爬。
那嘎嘣的声音一下将尸虫二字扎进心里 ,她捂嘴干呕一阵,差点把刚下肚的美味佳肴给吐出来。说了不问,少说话多用脑,嘴贱,又问。
他们默黙用完餐,没有多说什么,结伴上楼去。
月黑风高夜,不见一缕星光。风萧萧兮,掠过窗棂,夹杂着饿狼的嘶声戾嚎。
她扯下两截绵团,按进耳孔里,用被子蒙着头,倒头便睡。花小美和茅雅之不约而同抱着铺盖卷,跑进她的房间来,倦缩在她旁边,同床而睡。
只有边城和白晨,抱着武器,蹲在窗下轮流守夜。
此时,他们才想念起官方守夜人的好处来……
不过,整晚太平无事,他们只是自己吓自己,虚惊一场。
次日清晨,天刚亮,他们就整装出发,顺着小路往暮色镇北山而去。
刚到两山峡谷口,就见到杜根像标本一样蹲在大石头上,一动不动,看那鼻尖的零星露水,好像等他们很久了,害怕谁不带上它扔下它似的。
不过,刚才出发时,大家还真没把它记起来。
杜根咚地一声从大石头上跳下,顺着大路,嘎嘣嘎嘣向前蹦去。
进入谷口,边城重新拿出地图审视,穿过连绵险峻的重山峰峦,就是一马平川的哀怨沼泽。
他收起地图,给大家鼓了鼓士气,便与简雪奴并肩而行,花小美与茅雅之紧跟其后,你一言我一语,边城哥长,边城哥短地问起路途注意之事项来,边城也没多说什么,只让大家见机行事。
顺着峡谷越往里去,山势变得更加艰险陡峻,高大的巍峨雄山,诡异得一毛不长,光秃秃的山峰上,不时滚下几颗奇异怪石,还夹带着萧萧空灵声,让人毛骨悚然。
两个叽叽喳喳的女人终于闭了嘴,惊愕地瞪着峡谷两岸,不时警惕着滚下的怪石,要是在这恶心的地方香消玉碎,真是不划算。
唯有杜根,没有坐骑,它也不嫌累地像小童孩儿一样嘎嘣嘎嘣向前蹦跳着,好像真是回他姥姥家一样开心。
他们提心吊胆穿过峡谷,一切安然无事,简雪奴瞅着谷口山巅感叹道:“没想到,游神庙里的住持果真境界高远,在进入哀怨沼泽的谷口两山之巅,安排两具栩栩如生的雕像迎接远到之客,不愧为风暴大陆最强大之庙宇。”
“你真幽默!”杜根露着几颗白牙嘎嘎嘎嘎笑开来,那骨架的吱吱声听得她们牙噤,生怕他的骨头一不小心散下架来。
杜根脆笑之后,伸出修长的骨感手,快速地在路边刨了一个坑,然后钻进去,将自己埋了,还未等他们回过神来,听他进土前抛出一句,“我等你们。”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