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是一片雪原,房屋空无人烟,雪地没有足迹,我们如同不素之客,突然打破了这一方宁静。
然而我们落地还没超过五秒,城市的方向便响起连续的枪声,弹药是贵重物资,现在听到枪声,那必然是有人遇到了大麻烦。
“有人。”李怀清和阿荧脸上都出现了‘失望’的神情,阿荧沉不住气,急道:“咱们来晚了,捡不着漏了。”
李怀清却有不同看法,他短暂的失望过后,又促然笑了下:“还用枪呢,咱们还是有机会的。”
阿荧恍然道:“对哦,现在都用异能火拼,用枪的家伙肯定弱爆了!”
她眼神亮亮地盯着我,连声催道:“姐,咱们去抢吧,去抢、去抢~”
我也没含糊,拉住他们俩,瞬间消失在原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移动过去。
我带他们移进城市,在一栋居民楼的天台落脚,这里离发生枪战的地方很近,居高下望,我看到在一家银行的门口倒着几具新鲜的尸体。
鲜血从尸体身上的血洞涌出来,染红了身下的雪地,甚至那血还冒着一丝丝热气,尸体身上穿着干净的羽绒服,说明他们生前过得不错。
“金条~”阿荧扯扯我的袖子,指着尸体旁边的雪地惊喜道。
的确,她指的那个地方,在阳光的折射下,有金光闪闪的条状物散发着诱人的光泽,那是三根手掌长的金条。
其中一具尸体身上还背着包,这人临死仍紧紧搂住这只挎包,从没有拉严的拉链处,可以看到金灿灿的一角。
是黑吃黑,或是分赃不均我已无暇顾及,枪声在移动,假如没有更多的金子,那么逃跑的人不会放过死人背着的包。
“走,追。”我说着便拉起阿荧和李怀清去追逃走的人。
子弹是有限的,我不相信他们能一直这么对打下去,正如我预料的那样,枪声越打越稀疏,最后隔半天才开上两枪。
用瞬移追上他们太容易了,近距离观察我才发现,跑的和追的不是同一伙人,跑的那边穿着和尸体同款的灰色羽绒服,估计是这伙人在商场挑中同一款就全包圆儿了,然后每人分一件。
后面追的显然要正规得多,他们身穿迷彩,头上戴着只露出眼睛和嘴的黑头套,怎么看都更像专业的银行抢劫犯。
没有人用异能,直到跑的人跳上一辆面包车,追的人仍然没使用异能拦截,都让我有点不适应了。
但专业就是专业,戴头套的人一枪打爆了面包车的车胎,车子向一侧倾斜撞上路边的灯柱,司机的脑袋磕在方向盘上,顿时见了血,人也昏了过去。
“放下武器!”端着枪靠近面包车的头套男吼了一嗓子。
我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便顿住了想要上去当黄雀的脚步,阿荧和李怀清都不解地望着我。
面包车的车门从里面拉开,跳下来四个人,乖乖扔掉了手里的枪,其实黑头套这边只剩两个人了,这四个人若是拼一拼,兴许能赢。
我这么想着,便听到从面包车上跳下来的人冷笑道:“你们也没子弹了,顶多还剩一发,怎么着?接下来要动刀子?”
这人说着由腰间拔出一柄蝴蝶/刀,这种刀不是谁都能用,能练好它的人,至少证明是个擅长使刀的。
他的言外之意,对方只能打死他们中的一个,换刀子的话,三对二,羽绒服队获胜的机率更大。
“二对四。”头套队刚刚说话的人超级自信地说。
他扔掉手里的枪,踢到一边,从小腿上抽出匕首,看握刀的姿势就知道是受过训练的,而且很可能是个当兵的。
“安全区的丧家犬,口气不小,不知死活的东西。”
“呵,首都的走狗,你主子怎么没给你派异能者,是不是嫌你命贱,当炮灰使呢。”
双方互骂两句,几乎同时扑向对方,我原以为羽绒服队是其他营地的普通幸存者,受过枪械训练,但很业余那种。
结果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这四个人的动作可不是普通人经过短期培训能练出来的,更不是花架子,可以说招招致命,没有任何多余的假动作。
以杀人为目的的肉搏一般不会用很长时间,每一拳下去,只要砸到对方肉上,都会造成严重伤害,何况他们手里还有刀!
战斗继续了五分钟,羽绒服队有两名队员倒地不起,局势变成了二对二,明面上是头套队的战斗力更高一筹,实际上他们两人也耗尽了大半体力。
眼看头套队其中一人被踢中腹部飞出去,空闲下来的羽绒服队队员便一个飞扑,然后滚地,捡起了那把还有一发子弹的枪。
嘭——
枪声响起,血花飞溅,细碎的鸭毛落到雪地上,与雪花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