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和人类为伍,你曾经……呵。”玄德听闻这话,扔出的不再是什么可笑的金子,而是骨质的刀刃,刀刃不是按弧线抛出,反而从他手上直接消失,再突然从齐光后方出现,抵在齐光后心处。
而齐光轻笑一声,那把刀逆流,竟又回到了男人手上,仿佛时间再倒退!但双方的记忆都存留着记忆!
“早已知道,我杀不了你……”玄德也没指望能伤到这个人,借此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罢了。所有的魔族,都是神仙和人类堕落而成。有些人类是为了魔族的长生自愿为魔,可这种低等的人入魔后连保持清醒的能力都没有,活了比死都不如。
真正站在顶端的魔族,是信仰崩溃后以自身为信仰,屹立千百年。只要不怀疑自己的路,就能永生不灭。但迄今活得最久的魔族,也不过七千年。
他刚入魔之时,想取名叫“刍狗”,他并不觉得这名字难听,反而想时刻提醒自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事。这样的信念,让他被上一任魔君看中,也让自己远比那些堕落的魔族要强大的多。
玄德入魔后不久,就遇到了齐光。
齐光活得远比他久远,取着风光霁月的名字。自己的能力是空间,齐光的天赋是时间,两种被认为天道之下最不可能出现的能力双双落在他们身上,这便是宿命吧?
可齐光不愿和他打,总是倚在花树下,抬眼间便是一声“小狗”,他听得恼羞成怒又不得其法,只好改名成“玄德”,取自“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两人太过熟悉,一千年的交情,足以让死敌变得惺惺相惜。玄德从未放弃拉齐光入魔,要是这样的男人为魔,他魔族定能横扫各族!
以前齐光不出世也就罢了,现在竟然和一个人类站在一起、照顾起居?
“齐光啊,入魔吧……入魔吧,齐光。”玄德邪气深刻的脸上流露的是称得上复杂的表情,连他这个魔都知道,一个神仙入世,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他们魔忠于欲求,做事天马行空,承诺毫无意义。但神仙不同。神仙若如此做了,必然无法回头。
无尽的生命,会被逼疯的不止是理智,还有情感。
“齐光,你……”他看着齐光碎裂的玉杯,皱眉想说什么。
“老神仙,我回来啦~”独特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凝滞的气氛,齐光淡然的神色陡然转得温柔,瞳孔中溢着一闪而过的璀璨光华,他快速开口,森冷的语气中透着还未消去的暖意,格外渗人。
“——走!”毫不留情地驱逐。
“哈!齐光……”玄德抱臂而立,反而不走了。
“给、我、滚、远、点。”齐光猛地抬眼,一字一顿地再次说道。这是玄德千年间第一次看到这个男人动怒。原来他也是会动怒的?
“疯了疯了!简直愚不可及!”当玄德注意到这个勉强能算作友人的齐光的表情,便知道对方的心思,顿时满脸荒唐!一挥衣袖,愤然而走。
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这家伙不要自作自受才好!那表情分明是……动了情啊!
玄德惊得一身冷汗,不受控制地回头瞥了一眼极远处的云渊,随即便被齐光用桃花瓣割破了衣袍。
不过他还是看见了。那是一张再冷再黑的夜晚都掩不住的容颜。明明对方是散漫不羁地打扮,明明是惊鸿一瞥间,却也令人惊心动魄。无怪乎神仙……都动了心。
“哈哈哈!齐光!那个被仙魔笑说永远‘春风不度’的桃花仙齐光?”
桃花在春日绽放,最是暧昧缱绻的花朵,但身为桃花之主的齐光却从不曾有过春风一度的想法。如今竟然动、了、情,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吗?!
“齐光啊,你完了。”玄德冷下了硬朗的脸,他原本是人,人族的情感最复杂,他也不是没经历过。求而不得之苦,足以逼疯任何存在,即使,那个男人是齐光。
“届时,我定在魔族王座上,扫榻相迎……”玄德说的冷漠而残忍,垂下的血色眸子却流露出一丝惋惜。
连那个他以为的,天地间最高洁之人,也逃不过永生的寂寞枷锁吗?
长生啊长生……这会不会是比求而不得更痛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