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身穿橘黄色的窄小连衣裙,一双粉色的高跟鞋。? 一对手指头大小珠子的耳环。戴大而白的夹。一头蓬松松的长,本是乌黑色的,尖却染了棕红。
维奇斯在阳台上浇花。蔷薇正在修改正要完稿的小说。
“要是完成这部小说,你要到那里去?”,维奇斯说。
蔷薇做了一件事,总是说目的性,一旦完成了就会去游玩一段时间,给自己放假放松心情。而后便是酝酿出新的小说,就是有个新的目标。
蔷薇会去哪儿游玩,上海?香港?东京?
“这不是还没写完吗?”,一边作答,一边想搬到榆树林,住在榆树林。
榆树林绝对性的好地方!这位小说家,信第一印象。感性的事物,哪怕只是几秒钟在脑中一闪,可她就是记住了。爱情有,是一辈子事,有人说是用一眼来赌。这个赌注非常大,也非常罕有,如果爱是信仰此说法成立。
“你来这干嘛。”,蔷薇开了门,迎面是鲁子瑾。是吃完饭的时间,傍晚六点准时。这也是定好的生活作息日程里,跟外国的王子吃饭时间准时。全名杂志的人都默认这个规则。
鲁子瑾当然按照此,见到了蔷薇。蔷薇也明白这扇门,这个时间准是这个人,因为他是自己的男友。
一个按生活日程做事的女人,准时性是最显著的金科戒律。又特别是个女作家。
可终究是个女人,蔷薇给了鲁子瑾特权,鲁子瑾是蔷薇的男友。
“别为了这点小事跟我吵。”,鲁子瑾野蛮、随兴说道。蔷薇不敢抬起头看他,也没有出声。因为眼前这个人能读懂她所想的一切,如果从相识那刻算起,一共就三年的相处时间,三年了什么样都不是秘密。
“你还有脸进这,这也算小事,大事就是战争跟革命吗?”,维奇斯从门后跳出来,就像是一块大石头丢在春季的湖面。
“斯子,你这是帮我说说好话。”,鲁子瑾厚着脸皮,笑了起来还像个顽固的泼猴。
维奇斯看在鲁子瑾像是登门道歉,也有意要他俩和好。维奇斯推开了门,蔷薇很不情愿松开门扶手上的手。鲁子瑾大摇大摆走了进来,就像是到了自己家一样。开了冰箱,寻找一样饮料,他知道冰箱里绝对备有他最喜欢喝的稀凉粉。察看了一层没有,手伸第二层,手在冰箱乱摸,里面的饮料饼子碰得作响,他在第三层的里面找到了。
“此前就放摆在这,他的手指着一层的中央(冰箱最好拿,最先看到的位置),这么今天就藏了起来。”,鲁子瑾打开了瓶盖,喝上一小口说。
原来,蔷薇故意把稀凉粉放在最底层的里面,想他是不会再上这个门了。在从榆树林回来的那天,让维奇斯全摆了出来,一气之下都丢在垃圾箱。这还有两瓶却是第二天早上上市买回,却藏在第三层。
“想必是误会了,新闻上的,这绝对是有人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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