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是的,还不只是一个人,就伴在他的身边,还有个长发女人。
轩辕狐觉得这个事情很大了,大到需要她亲自过去解决。
于是,某狐撇开一头雾水的龙恩,哼着小歌儿,笑眯眯地晃进了那家珠宝店。
也不知道是因为有大明星在里面商家封了店,还是这个时间来逛珠宝的人本来就少,总之,文初初到时,就发现诺大的珠宝店里,除了邵凝跟那位长发美女再加上两人的助理以及服装统一的店员之外,再没其它的人了。
她进去时,有店员想拦,但也在拦的同时把她认了出来。
文初初近来参加活动都是不化妆的,所以她的样子看起来跟电视上没有太大出入,那店员显然很是惊讶今日店里居然会同时出现这么多明星,这一惊,也就忘了拦人。
某狐笑嘻嘻地跳到邵凝身边,二话不说,把那长发美女往边上一扯,自己很熟练地挽起了邵凝的胳膊,下巴一扬,眯着眼说:“亲爱的,人家好想你。”
邵凝差点儿没吐了。
他肿么就觉得这样的话从文初初的嘴里说出来,就有点不怀好意呢?
那个被她推开的美女不干了,委屈地问了声:“你是谁啊?”
文初初扭头看她,眼熟。再想想,哦,好像跟邵凝是签了内地的同一家唱片公司的艺人,叫什么冰来着……沈晴冰?对,就是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神经病”。
“文初初?”神经病也认出她来,再看看邵凝,立即又把那一脸的委屈再深入一层,憋着嘴都要哭了:“邵凝哥,你不陪我买项链了吗?不是说好了今天上午陪我……”
“亲爱的,那天外套落在你家了,走嘛,我们回家去取。”某狐在特别不要脸地气人。
神经病的脸都白了,“邵凝哥——”
能让人酥到骨子里的一声喊,邵凝平地打了个哆嗦。
他觉得很奇怪,文初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多半也是这个德行,甚至比沈晴冰还要缠人数倍。至少沈晴冰不会在两人还不相熟的时候就整个儿人贴过来,这文初初可是什么事都敢干什么话都敢说。
但他就是对沈晴冰比较反感,而至于文初初,除了无奈,有的时候就是想揍她……
“我已经陪你来过了。”邵凝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更没有推开紧挽着他的文初初,他只是在跟沈晴冰陈述一个事实——“做为同公司的艺人,我已经最大限度地给了你尊重和颜面,但也请沈小姐适可而止。我的时间并不宽裕,你在这店里已经逗留了三十六分钟,如果实在没有需要买的,就请回吧!”
沈晴冰眼泪都快出来了,那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着实可怜。
她在娱乐圈混的还算不错,比雅琪还要稍好一些,向来都是被别人捧着唠,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挤兑。
一身公主病的女子想要发脾气,可惜,她面对的是邵凝,是一个不管自己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将其地位动摇半分的人。
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说,邵凝都优于旁人太多太多,她可望而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