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记得了。
刁天耸耸肩,便闭目养神。实则他心中却有猜测。
刚刚被杀之人,一个五级圣者,可他口中却称呼别人为主人,说明他只是一个奴仆,天下谁能让五级圣者为奴为仆?只有皇或者尊。
但那人手上拿着尊器,妖界所能达到的最强的灵器,那他的主人就不可能是皇者,没有一个皇者可以随意将自己的尊器给奴仆用,起码说明,那人的主人至少是尊者。
妖界的尊者,数起来可能不到五根指头,而刁天的仇人中,就占了其中两根指头,所以,要捉失忆轮的人,有四成机率,可能是刁天的仇人。
“这算不算缘份?”
刁天忍不住笑起来,却见失忆轮已经躺在灵鹤上睡着了,也许是太过疲累的关系,鼾声震天,还不停的舞动双手,做恶梦了?
却又见失忆轮猛的睁开双眼,那双眼充满了恐惧,但瞳孔溃散,想必还在梦中:“不要,都死了,全都死了,啊!我要报仇,我要把你们都杀光,全部杀光!啊!!!”
失忆轮惊吓的坐起来,终于是吓醒了,满天都是汗。
“你梦到什么?”
“我……我梦到好多人,好像是我认识的人,都被杀了,只剩下我一个。”
“被谁杀了?”
“不知道,都不认识。”
“算了,你继续睡吧,别想太多。”
刁天猜测失忆轮所做的噩梦,应该是他的记忆,被杀的人,恐怕是他的家人,所以他才有这种恐惧,才有这种仇恨。
同是天涯沦落人,刁天倒也有些同情失忆轮,当年刁家被灭,刁天还只是个婴儿,没有感受到那种亲人全部被杀的恐惧,假如不是婴儿,刁天此刻,也许也跟失忆轮一样神经失常了吧。
又飞了大半个月,刁天与失忆轮总算出了格朗沙漠,也总算见到了人烟。
临近格朗沙漠的,是一个叫风沙的小王朝,水资源在这里十分稀缺,也就连带其他物质也极其稀缺,几乎没有除妖师愿意来这里,所以这个王朝,其实是普通人建立的。
当然,除妖师在这里是十分受欢迎的,因为除妖师总能带来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且都出手阔绰,谁叫金银对除妖师来说,只是解决一点点日常需要而已呢。
所以,当刁天与失忆轮驾鹤落到风沙王朝,立即就有当地最高官职——王朝哥达亚城的城主请刁天去做客。
“在下是哥达亚城主费清,尊贵的客人,您怎么称呼?”
当刁天跟失忆轮领到城主府客厅,里面已经摆好了宴席,入席的人并不多,只有城主以及其夫人,另外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应是城主的女儿。
“我叫李天,你知道,我穿越格朗沙漠这么久,最好的接待方式应该是一池子清水,假如没清水,我可以自己准备,给我一个池子就好,至于晚宴,实在是吃不下。”
刁天倒也不客气,当然,作为五级圣者,他的话已经足够客气了,换是别人,绝对是以命令的语气,毕竟城主只是普通人,随便一个除妖师,就能捏死他。
清水?
城主女儿眼神一亮:“你要洗澡?我陪你洗。”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