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她留下一封缄书,带了几个随从匆匆离开了香巴拉。
至今从未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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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
亚特兰蒂斯。
“快跑,岛要沉了”!
亚特兰蒂斯是一个崇尚和平的种族,他们住在美丽的大洋洲海岛,那里有最美丽的风景,最帅的男子,最美丽的女子。
或许是天都妒忌。
那是一场灾难,小岛忽然的沉沦,对于他们是毁灭性的打击。
所有人都笼罩在一种悲愤之中。
当时的族长痛定思痛,决心迁移,但族中出现了巨大分歧,有些人并不愿意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即便是小岛沉沦,即使是面对死亡的恐惧。
族长沉默,让他的好兄弟,正是爱德华的祖父带着愿意离开的族人赶紧离开。
老爱德华当初带出了三分之二的族人,族长却随着亚特兰蒂斯的沉落,不知是生是死?但有些人的坚持并不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由于小岛的沉沦,老爱德华决定要找到世界上最高的山,那样就再也不会出现被海水淹没的危险,而最终确立的便是喜马拉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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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十三目视着他一言一语的下去,丝毫没有停歇的想法,他忽然有一种冲动。
富贵险中求,他保持着身体未动,抽离出灵魂便向着月如钩而去。
以他此时的修为,将本体与灵魂分离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倘若在一定时期内未归,那么他只能成为茫茫宇宙的一粒尘埃。
还有另一种可能,是灵魂不灭,成就一具传说中的孤魂野鬼。
水蓝色秀的爱德华,在一丝风起后,朝着那儿看了一眼,几乎没有任何停顿。
亚特兰蒂斯的子民一部分随着海平面抬高,沉入了大海,有一部分不想离的太远,在大洋洲附近定居,留有的最后一群人随着老爱德华来到了如今的高峰喜马拉雅山高地。
然,此地却也非一个太平之地。
老爱德华率领族人与他们已经打了整整一年。
他眼见形式不对,让爱德华带着当时只有十**岁的爱丽丝转移,两人身上有着亚特兰蒂斯最纯净的血液,是振兴族群的希望。
……
爱丽丝手持着沙漏将之倒转,这已经是她第三十一次翻转沙漏了,一次意味着一天,也就是说他两逃亡了已是整整三十一天。
也不知道祖父与父亲、母亲现今如何?
“哥哥,我好累,不想再跑了”。她毕竟只是一个小女孩,这样的奔波与血腥,以让她喘不过气来。
背着三尺巨剑的爱德华目涩深沉,亚特兰蒂斯的每一个族人不但长得秀美,还有他们一身的剑术,仿佛天生就是用剑的高手,可能是引起了别人的猜忌,毕竟对于不能控制的局面是他们不愿看到的。
“妹妹,再坚持坚持,只要与兰特大叔汇合,我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青年摸了摸她浅蓝色的秀疼爱的说道。
兰特大叔是族中的智者,他喜欢清净,从很久以前他便带着一批人寻找适合他们生活的另一个圣地。
只是爱德华他们并没有具体的方向,只能往前,再向前,相信以兰特大叔的智慧,一定能够化解这一场突来的灾难。
……
“阿弥陀佛,两位施主别跑了”。正在这时,一群和尚却是挡住了他们去路。
爱德华一怔,将爱丽丝紧紧护在后面,双眼逼视着四周和尚,问:“你们一定要赶尽杀绝”?
“阿弥陀佛,是你们挑起的事端,死不足惜”。领头的和尚,双手合十,浑身透满了圣洁,可杀伐却又如此果断。
“没得谈了”?
“杀意已决”。
爱德华将剑横在前方,既然是一场死仗,那便来吧!
他的剑术很高,那些和尚虽然法力高深,却一时耐他不得。
“抓住那个女的”。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抓住了爱丽丝,爱德华岂不是手到擒来?
……
“喂,你们烦不烦,还能不能愉快的让人吃东西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都没想到附近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
此时,他手持烧鸡吃得津津有味,他从哪来,在这呆了多久,在这的都是高手,可愣是没人现。
“赶紧滚蛋,虽然我不喜欢杀人,但我最烦别人打搅我吃东西,别逼我揍你们啊”!他说的云淡风轻,但在场之人都只觉得是梅雨的天,说变就变了的。
刚刚还是艳阳高照,此刻已是黑云威压,随时都要下出雨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