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庞,十分耐看。
而且,她还清楚一点,虽然叫他傻根,但却不傻,非但不傻,还很聪明,只是失忆了而已,有女人看上,也无可厚非。
心中道着万千,脚步不可置否的慢慢靠近,听到叶秋嘴中却是不断吐着:“不去”两字,也不知是什么事情。
可最终还是他妥协了,留下最后一言:“八点见”,便割去了电话。
“怎么,约会”?梦梦翻着白眼,阴阳怪气的说。
叶秋转过身来一愣,随后嘿嘿一笑,道:“不告诉你”。
“我咬死你”!
※※※※
夜,安逸的山村晚足,没有喧嚣、没有世俗的打搅。
城市的夜晚却又是截然不同的反差。
街道两旁白织的探照灯在风中摇曳,撑亮了城市的天空,折射入了城市内人们的心中,多了几分骚动,少了几分静谧。
世界从来不缺乏创造者,有了给行人照亮光明的路灯,多了各色各样的霓虹灯,像是给了出行的人们偌大的勇气,世人也便有了传说中的夜生活。
在夜晚褪去白昼的光华,即便月光是如此皎洁,即使灯光绚丽多姿,可总有没有触及的黑暗,是那样深沉。
就像人性那样,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黑暗,永远让人无法企及!
黑暗给了他们宣泄内心阴冷的最好伪装,被一层层剥开,露出那虚伪背后最阴沉的一面。
要了解一个人,不是在新闻上看他悲天伶人的菩萨心肠,不是形形**漂亮而又排场的包装,却是黑夜中,在头顶点亮一盏明灯,洗尽最后的铅华是什么样子,甚至可以自己问问自己,究竟是想要怎样的生活,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不过,黑夜并非是如此的不堪,正确的说是脱下伪装的人展露他阴暗的一面,只是有坏人,当然也有好人,尽管很难区分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
但能在黑夜中,躺在床上,没有愧疚,没有不安,坦坦荡荡的活着,即便是坏也坏不到哪去。
……
“邢十……叶秋这儿”!前方丽影挥舞手臂,脸上隐隐的出现一丝浅笑。
相比于叶秋第一次见她的模样,真是生了翻天覆地的天壤之别,上一次落樱身着皮衣皮裤,手持哈雷车帽,散着狂野之美。
而此时,她牛仔长裤,洁白的衬衫,外面披着米黄色的羊绒背心,一头飘逸的长无不洋溢着知性的魅力。
女为悦己者容,在昏暗的灯光下都能模糊的看出她今天出门经过了精心的化妆,白皙的脸庞配上细长的睫毛,将最美的一面展现了出来。
尽管——尽管,她的眼线化的不是很好,对于一个江湖儿女,这显然不是她的强项。
配合着这套装扮,今天连心爱的哈雷她都没有带出,足见她真的很重视这次不知算不算的约会。
只是很快,她的笑容很快僵在了嘴边——
与叶秋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人,一个犹如芭比娃娃的女人——
“嘿,找我”?叶秋慢慢逼近,不知那晚的胁迫到底是为了何事?
梦梦亦步亦趋跟随,眼神中多了几分不解,为什么堂堂的一朵鲜花会往牛粪上横冲直撞?
难道真的是世道变了,女人与男人一样,开始了特殊癖好的需求?
可又是为何自己心中会有那么多的不舒服?就好像心爱的玩具被人夺走了一样。
落樱见两人逐渐靠近,愣了一愣,转而一笑,扬了扬手中两张不大的纸片,道;“我买了两张电影票,找不到人看,便宜你了”。
叶秋没接,梦梦倒是一把抢过,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似嘲讽道:“呦,《我的失忆男友》,那可是几年前的老片了,你……”
别有用心四字终究是没有开口,但她脸上的表情却说明了一切,带个失忆的男人看电影,看得是我的失忆男友,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
“喂,我和他之间的事情,闲杂人等该干嘛干嘛去”!落樱很不客气的说,她自小孤苦,在慢摇吧中厮混,鲜少知道客气为何物。
闲杂人等?梦梦的火气锃的一瞬直线上升,咬着嘴唇,怒视着叶秋,骂骂咧咧的道:“傻根告诉她,谁是闲杂人等,见过不要脸的,从没见过如此泼妇”。
相比于落樱,梦梦的嘴丝毫不让,特别是两个容貌一样优秀的女人,不说究竟喜不喜欢叶秋,就算与男人无关,但心中的一口气必须要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