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三张罗着找人取水做法,生起篝火。
那边油头粉面就笑了。他施施然取出一只不知道用什么兽皮制成的袋子,从里面倒出一枚拳头大小的赤红色晶石,晶石散发出惊人的热量,甚至超过了火焰!油头粉面将一只小锅吊在上面,很快里面的水就咕嘟咕嘟的烧开了。
他住了一些面饼和肉干,煨了一壶酒,然后美滋滋的边吃边喝,时不时的朝洪禹这边看一眼,眼神里满满的都是炫耀。
等到了天黑,他用那只兽皮口袋将赤红色晶石收起来,又从怀里摸出来一只拇指大小的夜明珠,举着钻进了帐篷。进帐篷之前,仍旧是故意把手里的夜明珠朝洪禹这边晃了晃。
洪禹愕然:“居然炫富,真是太肤浅了!”
那赤红色的晶石,乃是三品荒兽沙漠火蜥的脑晶,比一般的火焰还要炽热,不过这种级别的材料,珍贵无比,像油头粉面这样直接当成火焰来用,一定会被无数阵师和器师大骂败家。
那夜明珠就不用说了,一般能有黄豆大小就不错了,拇指大小真的是十分难得,只是这一颗夜明珠,就价值十万两银子,而那颗沙漠火蜥的脑晶,至少也要二十万两!
最重要的是,这两种东西都是有价无市,能够弄到它们,绝对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晚上油头粉面睡的很香甜,他总算是找回了面子,想到自己真正的身份,跟这帮凡俗世界的人计较,他就觉得自己屈尊了。但是他的性格如此,丢了面子不想办法找回来,晚上一定会失眠的。
可是他还没睡着呢,外面就传来一阵吵闹声:“来来来,夜里还是很冷的,每人一块,这种东西,也就是用来暖手而已,派不上什么大用场。”
是那个可恶的家伙的声音,油头粉面正要冷笑,却感觉到了一股股明显的能量波动,十分熟悉!
他把帐篷拉开一个角往外一看,洪禹正在分发一种赤红色的晶石,每一块都有拳头大小,在他身边堆了一大堆。
他手下一百多人拍成了一排,挨个领取。洪禹手上一大叠岩貘兽皮,他拿起一张岩貘兽皮,飞快的包裹住一块晶石,塞进了一个人手中,然后喊一声:“下一个!”
那赤红色的晶石,正是他刚才显摆的沙漠火蜥的脑晶!那一大堆之中的每一块,都不必他的那一块小,甚至他还从那一堆脑晶的最底部,隐约看到了几颗人头大小的!
脑晶大小直接决定荒兽的实力,拳头大小的已经是沙漠火蜥之中的强者,而人头大小,必定是沙漠火蜥之中的王者!
而岩貘这种荒兽的等级不高,只有八品,但是它们的匹也是一种珍贵的材料,耐磨、隔热,具有十分良好的武气传导性能。沙漠火蜥的脑晶热度很高,轻而易举就能够将一个人烧成灰烬,不过岩貘兽皮却能隔绝这种热量,并且可以保持脑晶的能量不会过渡外泄。
油头粉面之前用来装脑晶的袋子,就是岩貘兽皮制成,贴身携带,炽热的脑晶就变成了一只温暖的“手炉”。
可是不管是沙漠火蜥的脑晶,还是岩貘兽皮,都是十分珍贵,以油头粉面的出身,也只能分到这么一块。可是洪禹现在呢,就好像武都城大街上街边卖烤红薯的,从炉子里掏出一只烤红薯,用草纸一裹,塞给了顾客!
他有些不能接受:难道说现在沙漠火蜥的脑晶,和岩貘兽皮这么不值钱了?满大街都是?不可能啊,那毕竟是三品荒兽啊……
洪禹给每个人发了一块脑晶,庄寒等人惹着笑,都知道洪禹是在跟那边的小白脸斗富,却都愿意陪着他玩这种多少有些孩子气的“游戏”。
苏三则是在心中为油头粉面默哀:你脑抽了,跟少主斗富?少主可是洗劫了一个国家……就算花郎再穷,那也是一个国家啊!千百年下来的积累岂是等闲?
人手一块沙漠火蜥的脑晶,那一堆还剩下一大半。洪禹随便找了个岩貘兽皮制成的大口袋塞进去,然后又叮嘱大家一句:“别以为这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也就是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才会觉得这玩意儿是个宝贝。”
油头粉面差点跳起来:这混蛋敢说本公子是乡巴佬?他知道本公子是谁吗!
洪禹收好了沙漠火蜥的脑晶,优哉游哉的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来的时候光芒迸射,差点让人睁不开眼睛。
然后他手中拿着那一团明亮的光芒,哼着小曲慢慢走向自己的帐篷。
油头粉面适应了一下,才看清楚洪禹手中原来是两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夜明珠这种珍宝,尺寸大一点,价值就要翻几番,洪禹这两个比他的那一颗大了好几倍,价值至少也要翻上去几十倍!
放在一些小国,这两颗夜明珠足以成为国宝了。
而且这样的宝贝,表面的光泽度也很重要,一旦有所磨损,价值就会大大降低。就好比他的那一颗,也就是刚才拿出来跟洪禹显摆一下而已,平时都是用绒布包裹,外面还有一只钢铁铸就,垫了三层棉布的锦盒盛装,生怕磕了碰了。
可是洪禹呢,分明是将这两颗夜明珠当手球玩,没事在手里互相转动摩擦着……
就算是以油头粉面的出身,看着洪禹把价值上千万两银子的宝贝这么糟蹋,也是心肝脾肺肾组团疼啊。
这个败家玩意儿,这么珍贵的沙漠火蜥脑晶,居然人手一个用来烤火!
这么珍贵的夜明珠,就这么糟蹋!
本少爷以为我就够败家了,跟这个混蛋比起来,少爷我就是孝顺儿女啊……
油头粉面心中郁闷无比,比坐骑,他被洪禹虐的欲仙欲死;比财富,他又欲仙欲死了一把。好讨厌这种感觉啊!油头粉面在心中狂吼。
他看着洪禹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郁闷的钻回去,这一夜,又别想睡觉了。
炫富失败,油头粉面注意力再一次回到了烈马的身上。可怜的烈马本以为今天终于可以“畅快”一场了,正准备拉它个天崩地裂,没想到又是那种被窥视的感觉。
烈马心中也在狂吼:好讨厌的感觉!
于是已经到了“菊花头”的天崩地裂,生生被憋了回去……
洪禹完全不知道这些,他回到自己帐篷内,顿时一脸肉痛赶紧把那一双国宝级别的夜明珠仔仔细细的检查一番,确认自己刚才的“手法”不错,两颗夜明珠没有磨损,这才长松了一口气,暗暗道:果然装逼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一双夜明珠,的确是花郎国宝。
而在武都城中,等着挨宰的肥羊很多,这样一双夜明珠,洪禹很有把握运作一下,卖出千万的天价!
一直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油头粉面才迷迷糊糊的睡了一会儿,而这个时候,营地内已经有人起来为洪禹准备早餐,这种“杂乱”的环境之中,烈马根本拉不出来,它的脾气越发暴躁起来。
新的一天,昨晚倍受打击的油头粉面重新趾高气扬起来,因为他昨晚上用了一整夜,终于想明白了。
不管自己有没有强大的坐骑、不管自己的财富是不是比那家伙多;自己的身份就是最大的依仗。别看那家伙现在得意洋洋,只要自己亮出身份,那家伙如果档次足够,立刻就要点头哈腰的谄媚巴结。
这是凡俗世界所有人的悲哀,这是他们注定的命运!根本不可能改变。
所以他也没有吃早饭,骑着马昂首挺胸,就像是一只刚刚获得斗胜的雄鸡,目中无人的从洪禹的营地旁走过。苏三等人很奇怪:这小子昨天晚上刚被狠狠打击一顿,今天怎么就复活了?
路上无话,油头粉面也还是跟着他们,就在他们的营地旁边宿营,只要相遇的时候,他总是保持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巨大心理优势,用不屑的目光扫视着整个队伍,包括洪禹、包括二品开神的洪申、也包括囚车之中的花郎皇帝。
三天之后,队伍走出了那一片山区,晚上在山脚下的一座小县城中住宿。
县城不大,一共也只有三家客栈。
这里不是什么交通枢纽,来往客商不多,每一家客栈,也就只有二十多间房屋,因此洪禹的队伍一进入县城,就把所有的客栈都包了下来。
等到油头粉面进城,问一家没房间、再问一家还是没房间。
苏三等人跟着洪禹,也变得唯恐天下不乱,这几天一路上被油头粉面眼神鄙视,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此时抱着胳膊得意洋洋的站在一边看笑话。
油头粉面问了第三家,还是一样的回答,不过这一家的店小二到是热心,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客官,整个城里肯定没有房间了,要不您去西城门外的土地庙将就一晚上?虽然条件一般,但是能挡风遮雨,前一阵子占据那里的老叫花子死了,他的稻草应该还在,睡着也挺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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