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252. (第一更)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一更到~~

    *****************************

    ……

    平日里,方灵君每次回到石室,必然会遭到四号床上的碎嘴姐妹团讽刺。

    然如今,唯剩的两碎嘴女却缩在石床一角,惊恐地看着方灵君一步步朝她们走来。

    “你、你……你想干什么?!”

    其中一人壮着胆道:“我、我告诉你!这可是规矩森严的魔奴地牢,禁制斗奴私下打斗的……你、你要是敢动我们俩一根汗毛,我……我、我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就、就是啊~!你、你别过来!”

    确如这俩碎嘴女所言,魔奴地牢有魔奴地牢的规矩,其中一条,便是禁制斗奴私下打斗!要斗,就上生死角斗场!

    而当初方灵君之所以会被浪大姐暴打,却是因为她还没有加入斗兽场,不算的真正的斗奴。

    如今却不同了,大家都是斗奴,都受魔奴地牢的律例保护。

    当然了,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只要方灵君在牢头赶来前停手,想必也没人会给这两个碎嘴女做证吧?!

    毕竟这的人,都把冷漠当成了习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所以,方灵君十指交扣,嘴角冷笑,一面朝四号床走去,一面弄出指关节“啪啪”作响的声音。

    虽说浪大姐一行人看不起方灵君“人肉沙包”、“人形妖兽”的称呼。

    可对于四号床上的那俩碎嘴女而言,方灵君却是十分可怕的!

    原因无他,因为她俩与那被方灵君轰杀的另一碎嘴女,修为相差无几。

    这两人,也不过只比那死去的碎嘴女高了一个等阶,还是在前不久才刚进入高级斗兽场的。

    同伴被方灵君轻松轰杀的消息,她们自是知道,遂如今见了方灵君,哪里有不害怕的道理?!

    “别!别、别过来!”

    “天、天神娘娘,我、我们知错了~!求您饶了我们吧!”

    她们终经受不住方灵君身体里若有若无的君王之势,居然跪在石床上,哭求道:“我俩嘴贱,我俩该死!我俩有眼不识金镶玉~!求仙子网开一面,不要与我们这两个卑贱的魔奴计较……”

    “滚!”方灵君皱着眉头,清喝出声。

    她最是看不起别人如此奴颜婢膝!既然成了“人”,就要有“人”之一字,双脚立地、一手擎天的模样!

    “是是是!!!我们滚~!我们这就滚!”

    说完,这两人似是怕方灵君后悔一般,立马夹着尾巴爬下床,还真是侧着身子滚到了石室一角,不敢在靠近方灵君与四号石床半步。

    见此,方灵君摇摇头,也不再理会那两个碎嘴女。

    本来,方灵君就对这两人就没有什么恨意,虽说她们平日里言语刻薄,可方灵君也只当那是狗吠,自然就没什么感觉了。

    想来,若不是另一人欲把方灵君拉进泥潭,她也不会即刻就被方灵君判死刑的!

    世间诸事,总要自食其果。

    四号石床被清理出来后,方灵君并未入住,而是给了美美和另一个女修。

    美美倒是十分的欢喜,终于不用再被挤压到床边了。

    而另一个女修则十分意外,她是知道美美与方灵君关系匪浅,定是可以继续在四号石床上休憩打坐。

    可没想到自己也能继续停留在四号石床上。

    遂她看向方灵君的眼神,也有些不同。

    其实还真不是方灵君大方,毕竟她不喜欢和别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再说了,对于已经可以打开储物袋的方灵君而言,石床上那点聚灵阵所带来的灵气,可有可无。

    而把那两个霸道的碎嘴女赶下四号床,也是方灵君如今唯一能帮美美做的事了。

    ……

    自从获得了金肤一族的力量后,方灵君修炼起《乌金不灭》神功时,便更加顺畅。

    乌金之力的运用,也愈发得心应手。

    为了加快锻体的进程,方灵君很少使用那根高阶的碧玉鞭,几乎都是用身体来硬抗对手的攻击,最后等对手力竭之时,再暴起反击。

    初时,还会有一些排名在于前200至100之间的斗奴好奇方灵君的躯体强度,而特意上斗兽场与方灵君角斗。

    然那些好奇之人,最后都硬生生被方灵君强悍不败的体魄给震慑住。

    至此以后,几乎都没了那个排名前两百的斗奴敢来招惹方灵君!

    至于那个外号熊大力的斗奴,则早在输给方灵君的第二天,就疯狂地闭关升级。

    一突破练气五层,便匆匆申请调到高阶斗兽场……

    这很让方灵君无语,她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至于舍弃如此多积分,重新从高阶斗兽场从零开始吗?!

    毕竟,熊大...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