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那天,邓母破天荒的从公司赶到医院,亲自开车先带圆圆和宏图出去吃的大餐,随后又送这俩孩子回家,这才返回公司工作。
圆圆几次想将打掉孩子离婚的话说出来,可话到了嘴边,又感到场合地点都不太适合,于是又将早已准备好的一番话给咽了下去。
晚上邓母打了通电话,说公司要宴请客户,就不回家吃饭了,让圆圆好好养胎。放下电话后,圆圆想要离婚的念头彻底动摇了。
古代都说母以子贵,难道邓家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也开始重视起自己来了吗?圆圆不得而知,不过看得出来,邓家人对自己从最初的保姆加佣人,变为现如今的妻子,绝对是质的变化。莫非自己真的是上位成功,由妾变为正式的妻子了吗?
写到这里,我还得普及下国学方面的知识,那就是一妻多妾制。
一妻多妾制是古代的婚配制度。古代男子在娶得一妻之后,可以额外的纳妾,只要财力许可,数量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而法律也支持纳妾权,如果妻子干涉自己的男人纳妾,则犯了“七出”之罪。
所谓的七出,是我国古代法律和礼制规定的关于休妻的七种条件。只要妻子触犯到其中任何一条,丈夫或者其家人便可以提出休妻。
第一:不孝顺公婆,这一点被认为是“逆德”;
第二:无子嗣,也就是妻子不能生育,被休的理由是“绝世”;
第三:yin,也就是妻子红杏出墙,被休的理由是“乱族”;
第四:嫉,就是妻子嫉妒老公的其他女人,毕竟古代男人有很多的女人,能不嫉妒是很困难的,因此被休的理由是“乱家”;
第五:恶疾,指的是妻子患有严重的疾病,借口则是不可以一起参与祭祀;
第六:口多言,是指妻子不该说话的时候搬弄是非,理由是“离亲”;
第七:盗窃,说白了就是从婆家往娘家搬东西或者存小金库,理由是“反义”。
看完这七出后,感觉古代的男人真幸福啊,有同感的点赞!
说完七出,继续说一妻多妾制。在古代,即便是公主下嫁,也无权干涉驸马纳妾的夫权。就与丈夫的关系来说,妻子和妾虽然都与丈夫具有性关系,但其性质却完全不同。
妻子是丈夫明媒正娶进来的,而妾在名义上只是丈夫花钱买来的,过门仪式简单得多,并且还可以卖给其他人家(潘金莲就是被大户人家卖给武大郎的大户人家的妾)。
古代男子如果因为重罪而被灭族的话,其妻子的家族也要遭到灭族,而妾的家族基本不受牵连,由此可见丈夫与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夫妻。
另外妻妾之间有严格的主从之分,妾在权利与地位上远低于妻,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妻的奴婢的性质。并且这种主从关系还延续到后代身上。妻、妾所生子有嫡、庶之分,在地位与财产的继承权利上,妾所生的庶子也远远低于妻所生的嫡子。
中国这种一妻多妾制度最早起源于先秦时期的滕(念:teng二声)妾制度。当时的诸侯大夫娶妻时,女方往往以侄娣(妻侄和妻妹)随嫁,随嫁的侄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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