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落在皑皑的积雪上,反射出晕白的光,那只手工编织的兔子乖巧的躺在他的手心。
她属兔,再过年就是她的本命年。
他平时连土豆丝都切不好,竟然会编制这样精妙的手工艺品,她小心的捏在手心里,不敢使力,生怕会把它弄坏了。
“你是跟谁学的?”兔子极轻,好像完全没有重量,她不得不小心护着它不被寒风吹跑。
“这是我小时候的玩具。”他用身体给她挡着风,慢慢回忆起童年的事情“农村的孩子买不起玩具,所有能玩儿的东西都是自己做的,我六岁的时候,爸爸用木头给我做了一把手枪,因为爸爸是木匠,手艺特别的好,把邻居的小伙伴们羡慕坏了。那把枪我喜欢极了,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紧紧搂着,后来有一天,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趁着我不注意把枪偷走了,我当时就哭了,劝也劝不住,爸爸为了哄我开心,顺手拿起一边的玉米杆儿,三下两下编出一条小蛇,我立刻破涕为笑,爸爸问我想不想学,我立刻就答应了。”
他晃了下手里剩下的玉米杆儿“我不但会做兔子,十二生肖里的动物,我个个精通。”
罗希听着他的故事,越发的宝贝起这只兔子来。
他六岁的时候玩他父亲做得木头枪,而她把新买来的芭比娃娃丢给佣人的孩子,只因为不喜欢她的裙子。
他为吃一块骨头而等到年关,她却在阿姨的追逐下吃掉刚刚烤好的吐司面包,然后背着她偷偷的吐出来。
他的童年没有新鲜的玩具,没有好看的衣服,他一边上学一边要照顾家里的田地,最后选择当兵也是因为父亲去世,家里无法负担他的学费,那时候当兵不但能领到吃的用的,还有军饷可以寄给家里,所以,他不到征兵的年龄就悄悄去当了兵,在部队里给人家做勤杂工,整天被呼来呵去,可他一点都不觉得委屈,风雨不误的去看那些大兵们在寒风与酷暑下训练,他就是这样从贫穷的山沟里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了过来,他的经历甚至可以写成一套励志的书籍。
罗希很庆幸能遇上这样的陆笙,老天没有给他一个好的出身,却给了他天生的王者气魄与永不放弃的磐石精神,而这个独一无二的男人只属于她,从里到外,全全部部都只属于她。
“谢谢你的礼物。”她踮起脚尖在他英俊的脸上亲了一下。
他调侃“比起你的,会不会太寒酸了一些,要不改日,你喜欢什么,我再买给你。”
“不,不要,就喜欢这个。”
她欢欢喜喜的捧着,再多的金银珠宝也换不来他亲手编织的这份情谊。
此时,他的电话响了,他拿出来看了一眼,神色微凝“我得回去了。”
“嗯,回去吧。”她牵起他的手“注意点身体,别把什么事都扛在自己身上,我觉得胖子对周慧怡有意思,是不是应该借着这个机会让他们发展发展……你别误会啊,我不是怕她纠缠你才有意撮合他们的。”
他笑而不语,轻轻捏了下她的脸“走吧。”
罗希坐回车里,冲他招了招手,他按了下喇叭,发动车子调头离开。
她捧着手里的小兔子,笑容一直盘踞在嘴角,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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