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番:露出来的人骨、残骸什么的,全都深埋下去,务必不让宝刀看见。宝刀在他菜园里跑来跑去帮忙时,从来就没有绊到什么令人不安的东西——就算真的绊到,只要那骨头够干净,以宝刀的性格,也会泰然处之的吧?守墓人因为见过太多修罗场,所以对这小小的坟场无畏;而宝刀即使在梦里也没见过任何修罗场,所以完全想像不出这小小的坟场有什么可怕。这一老一小,殊途同归,在这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愉快的秋天。守墓人猎叉精熟、宝刀弹弓无敌;守墓人烹饪手法更全面、宝刀在食物品种上花头经更透。两人联手,吃遍坟场内外大小生物,其乐何极。
当某天,踮起脚从围墙的藤蔓上摘下丝瓜时,宝刀不知道,这株丝瓜藤的根延伸出去,在泥土深处触碰到一具快化为尘埃的尸体。这尸体生前姓林,在白龙寨砍柴烧水,初秋的某一天,他到城里采买东西,回来后发现寨子空了,他不明所以,又见官兵擒了大小姐。这位大小姐天真不谙世事,他是知道的,很怕她吃亏,于是拼着一死,告诉官兵们:她不是寨中匪女。只盼官府能将她当作普通民女办理、留她一条性命,他死也瞑目。
风吹过,叶子簌簌摇。宝刀挎着丝瓜跑开时,仍然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她跟他们所有人,在某一天,会幸福的团聚。
兼思没有她这么天真乐观。在夜游问题上,他一直一直警告她:他们是徒犯,本来该戴枷锁的,现在没有戴,是简竹的仁慈。如果她溜在外头被人发现,那别说他们,连简竹都吃不了兜着走!
宝刀虚心答应、诚心不改。坟场对她的**实在太大。再说,哎呀,她每次带回来的食物,兼思不也抵抗不住、照吃不误吗?饮食男女,饮食还在男女之前,威力岂容小觑。
不知是宝刀的三脚猫功夫确实不错呢、还是她运气太好,在整个秋季里,她‘跟守墓人的约会,没有一次被撞破——啊,只除了一次遇险。
那时天已转凉,暮色变得晦涩,带着浓浓的秋意。监狱里又死了两个人,无人收尸,依老样子押到黄狼岗来埋了。押尸的照例是牢子达哥。这家伙年过而立,性子却一点儿也不沉稳,个子颇矮,长得像头山羊,每当兴奋时,鼻孔张得特别大,黑洞洞的咻来咻去。他是唯一一个肯和守墓人呷一杯酒的。
达哥也知道守墓人的蔬菜都是从什么土壤里面长出来、也知道那些野狗可能是偷吃了死肉才长得这么肥。平常,他是不肯主动过来乞食的。不过每次把死尸运过来时,他看看绿盈盈可爱的菜园子、或者还闻到酒香肉香,就走不动路了,说几句狠话给自己壮胆:“人死如灯灭,跟死猪死狗有什么区别。怕毛的!”非叨唠一顿不可。
以前,守墓人是肯留他吃一顿的。今儿个,守墓人杵在门口,怪不乐意。
他从前没有更好的饭友,往粗了说,像个没姘头的老**般,达哥来惠顾他的土屋、也就惠顾了,没啥大不了。而今有个小精灵肯来伴他,他像是又活过来般。眼看天色已黑,他生怕达哥碍了小精灵的脚步,怎肯让出门来?
他身后的土屋里,罐子咕嘟咕嘟散发出香气,其味清腴,比鸡肉细腻、比鱼肉沉着、比鳖肉脱俗。达哥喉结上蹿下动,已馋得忍不住,咽着口水笑道:“你这老儿,又作什么怪?”忽往旁边一指:“什么人来!”那墙后果有些微声响,守墓人提心吊胆望过去。达哥其实哪儿在乎什么人,趁守墓人不备,把他一推,猫腰从旁边蹿进屋。
守墓人夹脚追进去,恨不能发个猎叉把他穿心钉在地上!达哥已经笑着打开松木罐盖:“让我瞧瞧这煮的是啥——”后面的话噎在嗓子眼里。
但见热腾腾、白花花,一条大蛇盘在罐底!往旁边看,还能看到水淋淋洗干净的黑花蛇皮支在窗下晾晒,等待鞣制。
“蛇头在这里……”守墓人情急生智,继续恶心他。
“哇!”达哥呕出来,面色铁青,捂嘴狂奔而去。相当一段时间里,他不敢吃守墓人任何东西了。
守墓人松口气,回头,宝刀笑吟吟扒在墙头:“伯伯,那人走了呀?”守墓人点头。宝刀爬下来,揭盖看见那粉白晶莹一筒子肉,喝声彩,拿筷子一戳,知道火候未到,着手帮忙加柴禾。守墓人切下姜丝、香菜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那一顿,宝刀吃得滚瓜肚儿圆。兼思也尝到了荷叶包里的“草龙肉”。
再后来,天气冷了。
宝刀最怕冷,出去一次,手脚冻得冰冰凉,兼思用力帮她搓都搓不回来,只好让她把脚揣在他怀里,等好容易焐热了,她也睡着了,剩下兼思一肚子怨气,难以入眠。
“我把行功口诀教你好了,你可以自己发热。”忍无可忍之下,他主动提议。天晓得这是多么珍贵的口诀心法,就浪费在取暖上,他是送她多大的造化啊……
“哦,谢谢。我知道。恐怕不行哎。”宝刀耸耸肩,弃他的心意如敝履,“你说的那个,我爹也教过我。可是练起来好闷,所以我学不好的啦!”
“你是废物吗?!”兼思气得双手发抖。一点进取心都没有,只会依附别人生存,这种生物活在人间是有什么用处啊——
“我老爹也吼过我的啦。”宝刀掏掏耳朵,“他说我如果勤奋一点,可以睥睨江湖。但是我猜每个人口味不一样啦!我虽然这么聪明,有些事还是就不要做了嘛。”
兼思无奈的吐一口气:“那至少,你不要去夜游了。”
宝刀郑重的考虑:“你有办法让我蹲在厨房灶前烤火和烤耗子吗?”
“没有!”
“那,”宝刀叹气,“爹说得对。长大之后,人世间的不如意真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