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有点脑子的人,犯罪之时一定会挑选一个联系不到自己的地方,一个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
我和曾警官所要调查的这位嫌疑人,却恰恰相反。
这个叫李丁的男子,是在自己的家中,而且是在夜深人静谁都不能替他作证的时候,刺死了被害人。
光凭这两点,就知道他的智商不会高到哪里去。
问题也就在这里,一个脑子并不聪明的人,在自首之后选择用鬼魂附体的说法妄图脱罪,无论怎么想,都应该属于异想天开的范畴。
和曾警官来到他所住公寓。
这栋公寓比起婉君所住的酒店式公寓差了太多,就是一道楼梯上下各五间屋子,楼梯常年雨洗,已经锈的透了好几个地方,踩上去“咯吱咯吱”作响。
“前面拉着警戒线的就是。”
二楼东侧最后一间,既是李丁的住处,也是第一案发现场。
跨过警戒线,推门入内。入鼻的并非什么血腥味道,反倒是一股令人无法人手的酸臭味。
酸臭味的来源遍布屋内的所有角落,八九平米的房间,堆满了各种垃圾食品的包装袋,脏衣服和袜子扔的到处都是。
看到床上一片乌黑,我本以为是血迹,走近一看,这才发现床上还多了一个方便面的面桶,那一滩黑色,应该是方便面的汤汁渗透了床褥。
“这里可够乱的。”
“管理员说,李丁最少有两个月没有出过房间。”
那这人可真够宅的,两个月的时间光吃外卖和泡面,能熬下来也是一种本事。
发现尸体的位置,由白粉笔画出尸体呈现的形状。
“按照笔录说法,李丁是在一觉醒来时,发现了被刺死的死者,那他的位置应该就在我站的这里。”
曾警官正正站在尸位旁边,正好旁侧团着一卷褥子,还放着数叠三落的影碟。
根据现场情况,李丁当天应该是没办法在床上睡觉,只能在地上铺了卷被褥打地铺。至于杀人的时间,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更不要说杀人的方法了。
而在这几个问题之外,更让我困惑的问题是死者为什么会出现在李丁的房间里?
我随手捡起地上的影碟,都是一些蓝光碟电影,从几十年前乔治罗梅罗的电影复刻,道最新的欧美电影,数量也不算少,只是类型全都雷同,无一例外不是惊悚恐怖片的范畴。
“拿这些影碟当作间接物证,应该能够证明李丁联想到鬼魂附体,恐怕是因为看多了这类型的电影吧。”我略略叹气。
本以为这件案子会和江原有千丝万缕的瓜葛,可现在看来,这件事情比我想象的要简单的多。
那个叫李丁的或许真的精神有问题,有类似人格分裂之类的精神疾病,无法判断现实和非现实的区别。
“公寓的门锁既然没坏,那死者会出现在李丁的房间里,最有说服力的解释便是李丁绑架或者胁迫他来的,随后李丁将之杀害。”
曾警官想了想道:“虽然死者是位女性,不过我看李丁瘦弱的样子,实在是想不出来有什么人会怕他这样的。”
“等等,你说死者是位女性?”
我只知道李丁杀了人,只是自己误以为他杀的是个男性,没想到竟然是个女人。
“对,尸体今天早上送到特殊部门,正在进行二次尸检。”
“她的信息,你们查清楚了吗?我想她应该就是住在附近的人,或者在附近上班才对。”
看李丁的生活状态,也知道这人的体格不会太好,就算是劫持一名女性,他恐怕也不敢去太远的地方作案,只可能是在公寓附近。
曾警官却摇头道:“李丁自首之后,有已经在附近做过一次集体民访,没发现有谁失踪。我也考虑过女死者可能是这栋公寓里的住户,但是这栋公寓上下十间屋子都是住满的,暂时我也还没想到什么办法调查她的身份。”
我现在也没见到尸体,不知道尸体身上是否有打斗的痕迹。
而李丁的这件屋子,又是乱糟糟的一团,除了躺尸位置能看到溅落的血迹之外,其他地方也没办法发现是否有过打斗挣扎。
按照现有证据推论,李丁必然是说了假话的。
最起码他并非是无意识杀人,而是有图谋的劫持女性,进而将其杀害。
这两者的量刑在区别上很大,要知道现在刑法并没有废除死刑,一旦确定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判处死刑并非不可能。
可却不知道为什么,我又隐隐李丁并没有说假话。
笔录上的文字是依照李丁的话,一言一句记录下来的。
我倚着墙正在思索,忽然感觉隔壁的墙面震了一下,又好像听见了什么掉落的声音。
随口问曾警官道:“这事,警方有没有询问其他住户?比如隔壁的人?”
“给我的记录上有写,每一家都问过,也核对过隔壁的,是个叫郭方的。”曾警官边说边翻看手机上的记录:“他说没听到什么......”
忽听一声尖叫,我感觉自己的耳膜都快被撕裂了,直看向小白。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打开电视和蓝光影碟机,机器似乎是在待机状态,电视刚显示画面,紧接着播放的便是一部恐怖片中,女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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