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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四章: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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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的表情已不知该怎么形容,如似点了关机键一样,瞪着双眼看着我手里,他用来“剔牙”的工具。

    我并不是在拿他开涮,而是我手里的东西,真是肛塞。

    肛塞最早流行是从明朝初年便开始的。

    明初极其讲究尸葬礼仪,无论一年四季,人死于哪个季节,都要停放最少十四天,最多三十一天。

    在炎炎夏日,别说放十四天了,就算是七天也足以让人尸腐烂。

    人尸体腐烂会先出现浮肿,原因是皮肉腐烂时逐渐产生腐气,因为人已经死去,肌肉不能自由舒张,所以气会鼓涨到一定程度,再一股脑的从尸体肠道的出口,也就是肛门位置排出。

    可以想象一下,正在守灵的深夜,忽然听到尸体放了一个屁,会把守灵人吓成什么样?

    后来有人弄懂了尸体放屁的原理,称之为“走魂。”意思是尸体放的屁,实际上是人的魂魄从尸体里溜走了。

    就有人想到要保证尸体与灵魂合二为一,不能让二者分离,那就要阻止这股气体排出,也就因此衍生出了堵肛门的窑瓷肛塞。

    后来“堵眼”的文化在明代不停的发展下去,到明朝最后一任皇帝崇祯死之前,明朝达官贵胄死后,都要堵住身体的九处开孔,故称之为堵九窍。

    “这东西也不是什么证物,猪二人也已经死了。你要是想拿回去的话,现在就拿走吧。”我对那年轻人道。

    那名年轻人连忙摇头,紧接着钻入人群深处,不知道是跑了,还是缩藏在哪里。

    “你也太坏了。”婉君对我耳语说:“明知都他不会要,你干嘛要说给他的话?”

    实际上他就真的想拿走,我也不会让他拿的。

    因为现场物证调查的守则中有规定,就算是与死者死亡没有潜在联系的物品,只要出现在犯罪现场,就必须由鉴识人员保留。

    所以我刚才的话,实际上是在逗他的。

    我又不是圣人,碰见一个好玩的人,当然也觉得开开玩笑挺有意思。

    “我们还是回到正题上吧。”我冲婉君摆摆手道:“别再走神了。”

    “就好像是我在偷懒......你手上怎么又血迹?”婉君忽然对我道。

    血迹?

    我看向自己的左右手,右手指头附近还真的有血红的痕迹,而且是在一次性手套内侧的。

    “也许是刚才触碰尸体时,蹭到了一些。”

    因为房间整个是背阴的,就算是开着灯,也因为灯光昏暗,很多地方都看的不清。

    勿碰到尸体上的血痕也并不奇怪。

    只是为什么血痕只有我手指头尖部才有?

    我刚才对婉君的解释,只是自己下意识的虽有一说,我越想越觉得不对。

    我虽然不是刑侦出身,但是最近几个月接触过的尸体,也有十几具了。

    直接碰触尸体血液的错误,我不应该会犯才对。

    最有可能的解释是,我在无意识的时候碰倒了血迹,而且自己还没有丝毫的察觉。

    会是在哪里碰到血迹,而我自己还意识不到呢?一定是视觉的盲区。

    思维运转之时,突然一道灵光闪过脑海,我猛的回头看向大门方向,然后靠近大门位置......

    原来被我忽略的线索,就一直在我眼前晃悠,而我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

    “婉君你看这里。”我将婉君叫过来。

    “这是......”

    “血迹,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你应该知道原因吧?”

    “但是这个血痕是没办法当作证据的,也没办法找出谁是凶手。”

    我听婉君的话,立刻摇头道:“你们当然没办法,我却不一样,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我需要你帮忙演一演黄莲圣母。”

    “哈?”

    婉君一头雾水。

    是说演黄莲圣母,是因为婉君和我都见过黄莲圣母开法会的样子。

    想要让凶手浮出水面,用常规的审讯方法是不行的,必须得用一点奇淫技巧。

    虽说方法不堪入目,结果却真的能将凶手揪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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