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的受害者,只是一个年仅小孩,而且还应该是个女孩,因为她的名字叫赵依依,听起来就像个女孩。
单单从卷宗的第一页看,这起案子并不算复杂,因为死者、凶器、凶手都已经在第一页写的清清楚楚,就连决定性的证据都已写着:详见附录。
但我打心里知道,这案子绝不会像表现上如此简单,不然曾警官也不会如此发愁。
“这案子是调取到特殊部门的?”
会经特殊部门手的案子,大致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下辖分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无法以科学解释的现象,进而报至特殊部门,特殊部门审定后承接负责。
一种特殊部门选定案件,直接介入或者全权负责。
而我手里这份案卷不属于这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光是案卷的详细程度,已断定案情始末已经基本由分局的刑侦队调查完毕,就算现在直接上交检察院,也没什么可非议的。
但是这份卷宗却被曾警官直接调至特殊部门,这也等于曾警官怀疑卷宗最后得出的结论。
我想他会拦下这份卷宗,应该是出于私人原因。
曾警官的眉头一直没有舒展,他很少会长时间摆出一副满腔压力的面孔。他的心内十分焦躁,也很不安。
“案子是我调来的。这起案件的结论有明显疑点,死者一家和凶手是亲属关系,所谓的铁证也只不过是凶器上的指纹,这样的结论,没有任何说服力。”曾警官解释道。
我没有和他搭话,而是低头再次看向卷宗。
这并不是一起错综复杂的谋杀案,从行凶过程到死者死亡情况哦那看,更像是复仇杀人。
死者一家姓赵,有老父老母,一对恩爱的夫妻,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而凶手也并不算是外人,是女主人的亲弟弟,叫做王如海。
卷宗上写着,王如海近期寄住在姐姐家中已经有四个多月。案发则是在半个月前,一个很普通的夜里,邻居听到他们家里传来打斗的声音,担心是闹贼或者有人入室抢劫,随后报警。
警察赶到后,破门而入,正好看到王如海用刀刺入赵家小女儿赵依依的后背。赵依依后经抢救无效,在隔天后死亡。
警察排查现场,没有陌生人入室痕迹,再加上出警警察的目击报告,判定王如海深夜连杀自己姐姐一家五口。
光看案卷到此,整个案子真没什么好值得摘出来说的漏洞。
先不说警察亲眼看到王如海刺死小姑娘赵依依,单单是家里没有外人闯入的痕迹,唯一的凶器上只采集到王如海的指纹,他杀人就已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案卷的最后一部分是尸检报告,这几乎是所有案卷的排序惯例。
因为案子发生了半个月以上,尸检已经全部完成。五名死者中有赵依依的父母是在睡梦中被一刀毙,而祖父母虽然有挣扎的迹象,但是手指甲和脚趾甲中并没有其他人的血迹痕迹。至于赵依依,则就像警察现场目击刀的一样,被王如海背后一刀刺破左肺,第二天因为肺血肿而死。
尸检报告的落款是我熟悉的名字:秦小岚。
“怎么尸检是秦医生做的?她被你弄到部门里了?”我问曾警官说。
曾警官很无奈的摇头说:“你以为我不想?我跟她谈过一次,她没有答应我的邀请。这案子原本是西城分局接手的,尸检也就让她给做了。”
我可不信曾警官的解释。
依照曾警官平时的脾气,他强行从分局里抢走案子的调查权,肯定不会给分局一丝一毫介入案子的机会。
特殊部门的工作方式非常封闭,从证据收集,到尸体解刨,曾警官都更信任内部的人,一旦案子由特殊部门经受,便绝不会让分局的人碰触证据和尸体。
可这份案卷的尸检报告却是秦小岚医生做的,而且我可以肯定是在曾警官已经全面接手了这起案子的调查权后。
我不由暗笑,就算是曾警官这样严守规则且死板的人,也会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把自己的准则抛到一边去。
“看到尸检报告......你通篇看完了?”曾警官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伸手向我要手机:“这案子你怎么看?”
“第一眼看,证据确凿。人证物证齐备,虽然没有写动机这一点让人在意,但是整个卷宗在内容上并没有纰漏。”
“所以你又看了第二遍吧......”曾警官眼睛略略眯起,他在观察我的表情,甚至在通过我的表情分析我内心的想法。
我知道他没有恶意,这是他的职业病。
但是被他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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