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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主角:我是罗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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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间里风扇无力的转着。

    堆满零食、饮料、人物卡、纸笔和骰子的大桌子周围,坐了六个年轻人。

    其中一个人坐在帷幕后面。

    帷幕上贴着一张海报,一个狰狞咆哮的大魔王,一排血淋淋的大字:魔王罗姆斯托尔的逆袭。

    而坐在帷幕后的那个年轻人,二十五岁的样子,四方脸,短粗眉,大嘴巴,看上去就是黑化的成人版蜡笔小新。

    这就是我,罗姆。

    我是一个在玩桌游时负责讲解剧情的DM。DM是DungeonMaster的缩写,意思是地下城主。这个称呼来自DND(龙与地下城)。

    DM只是在大家玩桌面游戏的时候,承担游戏系统的那部分工作。比如,你到了什么地方,有什么遭遇,遇到的是什么怪物,怪物怎么战斗的,击杀BOSS有什么奖励……

    当然,最重要的是,DM负责惩罚那些不守游戏规则的人。

    比如一个人扮演的是圣骑士,但是他居然想强抢民女偷窃东西,如果他给不出合适的理由,那么DM就可以认为他违背了角色扮演规则,直接降下一道巨雷劈他。然后这个人轻则被扣属性,重则失去圣骑士的能力……总之,他的角色废了,下一场战斗就会变成炮灰。

    DM看上去很拉风是吧?

    其实很枯燥的。记性要好,要记很多城主手册、怪物资料的东西,否则,玩家钻了规则的空子,还会鄙视你。另外,还要能说会道,要把遭遇情景讲得栩栩如生。

    只有这样,其他人才愿意跟你玩。

    这两方面的能力,我都不具备。我之所以要当DM,是因为这样就可以借组团的时候拉妹子一起来玩。

    这是对我来说是比较现实的把妹手段。

    “女神,周末一起看电影吧!”

    这样约妹子,人家马上就知道我有企图了。大家从上文就可以看出,以我的熊样,这样约妹子基本上没成功的希望。

    再说了,就算妹子赏脸陪我看电影。我也没钱啊!几十块一张的电影票,得买两张,还有饮料、零食、车费、开房费……不说了,心酸。

    但是当DM就不一样了。

    “妞,这个周末我们跑团玩游戏,差一个牧师。来不来?”

    “可我不想当牧师啊!我想玩盗贼!”

    “好啊,想玩精灵盗贼还是人类盗贼?半身人也不错哦!”

    “这些都有什么不同?”

    “吧啦吧啦吧啦……喏,人物卡我帮你建好了。一起来吧!”

    “呃……好吧!”

    你们看,这就成功了。呃,我是说,成功的约妹子一起玩了。至于感情什么的,呵呵,今天天气真好。

    好吧,继续说DM。

    DM并不是一个职业,甚至不是游戏里的职业。

    如果有人说,我是一个DM,那他肯定就是在装逼。只是为了显示他很会玩DND,很资深,很高端……潜在的意思就是:傻逼,老子比你这种泡菜游戏玩家高端多了,快来膜拜我,舔我的脚趾。

    对这种人,直接给一个中指就行了。

    其实许多死宅绝大多数时候玩的桌面游戏,都不是DND。而是玩各种不用上网、不用花钱,顺便还能蹭饭什么的桌面游戏。最常见的,就是天黑请闭眼和三国杀啦。

    但是绝大多数死宅,就算只是稍微接触一下DND,都会说“我玩龙与地下城啊”,拿这个来装逼。

    对此,我表示呵呵。因为我也是这样装逼的。

    其实我是一个很矬的DND玩家。我不学无术,不会翻译规则,也不记资料,甚至都不怎么擅长角色扮演。无论我玩什么角色,都是鸡贼、腹黑的套路。

    这就是本色扮演。文艺一点的来说,就是展现了内心的阴暗面、发扬了流氓无产阶级的智慧。

    说到这里,我突然有点忧伤。我突然明白,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没能和一起玩游戏的妹子发生一点暧-昧什么的。

    尽管我约了很多妹子和我一起玩游戏。可最后特么的……她们都成了别人的女朋友。甚至还有两个妹子直接在我面前宣布出柜了。

    这操-蛋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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